苗栗县陈姓社运人士遭殴打案,苗栗地检署起诉2名施暴者;图为苗检外观。(资料照)
苗栗县陈姓社运人士2月6日晚间在竹南镇自宅附近,遭2名男子持辣椒水喷洒、持木棍殴打,受有臀部及下肢多处挫伤。警方事后逮捕陈姓、施姓两名施暴者,苗栗地检署今(14)日伤害罪将两人起诉,具体求刑有期徒刑10月以上。 全案经苗栗县警察局竹南分局报请苗栗地检署检察官彭郁清指挥侦办,今日侦查终结,认陈姓、施姓两人均系涉犯刑法第277条第1项伤害罪嫌,检察官认为陈姓、施姓两人对于积极參与公共事务之被害人施以暴力,不仅侵害其身体,更公然挑战民主社会中保障人民表达意见与參与公共事务之核心价值,可能导致寒蝉效应而严重侵蚀我国民主法治基础,请求法院就陈姓及施姓2人,均处以有期徒刑10月以上之刑度,以儆效尤。 请继续往下阅读...
苗栗地检署强调,对任何危害公共与人身安全之暴力行为,必依法严惩,绝不宽贷,以确保社会秩序平和及民众生命、身体安全。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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