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床战夫妇多年好友,超咸湿简讯曝光奸情。(情境照)
结婚超过20年的新竹邱男发现妻子与夫妻多年好友兼同事,有超咸湿的情色对话,包括口交吞精与性交细节,新竹地院认定二人侵害邱男配偶权情节重大,判需连带赔偿60万元。 结婚22年育有一子的邱男说,夫妻与张男为认识多年朋友,且妻子陈女与张男为同事关系。111年5月他发现二人过从甚密,且由二人的LINE对话纪录可知,两人已无数次发生性行为,他知悉后考虑孩子正逢重要考试,为避免影响其学业,只好隐忍未跟妻子摊牌。 请继续往下阅读...
直到去年他才向妻子提及此事,陈女则坦承不讳,直到去年12月夫妻调解离婚成立为止,二人不曾分手,交往至少2年又7个月以上,且于离婚调解时,陈女甚至为袒护张男,竟提出以240万元做为离婚条件,要他抛弃对二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求偿权,并要他不得将二人丑事告诉孩子,否则他还得付5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显系践踏他尊严、污蔑他人格,他绝不同意,最后诉请二人赔偿精神慰抚金240万元。 陈女辩称与老公婚姻感情不佳,个性不合,经常吵架,与张男是熟识多年的朋友,平常就会在line上互相开玩笑、嘴砲,缓解心理压力,先生无法证明二人有性行为或有何不当交往。 法官勘验邱男手机翻拍二人LINE对话纪录内容,邱男「最爱妳了、看著妳这么难过,我很舍不得,最后忍不住抱著妳」、「妳的心,就放在我这里吧」、「我会好好保护妳的心。」陈女「好想被抱抱…更多时候想被你一直亲,可是这样亲下去,真的想跟你回家…」、「想黏著你、不舒服那几天,你每天陪我哭,把我的心都哭软弱了。然后你又让我靠著,抱著,到最后我就想抱著你了。」显然二人间已有异于一般正常友人间之倾诉爱意、情感交流及肢体接触。 张男「亲我弟弟(意指男性生殖器)」、「好好的含著」、「想看看妳含著我精液的样子」、「吞下去会觉得妳连我的精液都爱吃!」、「我会让妳记起来的,从一开始的抱抱,接下来亲亲,亲嘴,亲胸部,亲背,然后再让妳好好亲我的阴茎」 陈女「是想我亲弟弟,还是想射在我嘴巴里」、「你套套(意指保险套)不是要给我做纪念的吗?」 法官认为被告二人对话内容中时常提及对方生殖器,亦常有讨论关于性行为后之感想对话,其对话内容相互调情、咸湿露骨甚至涉及性行为,已非一般同事或朋友往来所可比拟,且期间自111年6月至113年5月长达2年,侵害邱男配偶权情节重大,邱男因此受有精神上痛苦,自不待言。最后判二人需连带赔偿60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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