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男涉嫌伤害等罪,虽被判处易科刑定谳,但检方不准易科罚金,他不服抗告,被高雄高分院驳回并定谳。(记者鲍建信摄)
高市苏姓男子不满女友分手,涉嫌在她机车偷装GPS定位追踪器监控、骚扰,甚至暴打其夫,经判处易科刑8月定谳,但检方不准易科罚金,他不服抗告,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驳回并定谳。 判决书指出,2022年底,被告苏男与被害人甲女分手后,涉嫌在她机车装设GPS定位追踪器,全天候监控行踪,甚至经常盯梢、守候,并狂打电话或借故找她骚扰,严重影响生活作息。 请继续往下阅读...
甲女结婚后,苏男仍不肯放手,持续骚扰她,因而引起其夫不悦,乃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前往苏男住处咆哮,双方在车库扭打,其夫不敌并多处受伤。 高雄高分院依伤害、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等罪,并处苏男有期徒刑8月定谳,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但雄检不准他易科罚金。苏男不服指出,他有正当工作,并有83岁母亲要扶养,希望能易科罚金及分期等语。 高雄高分院调查,此案苏男总共触犯6罪,分别判处2月至3月不等徒刑,并执行判8月,检方以「数罪并罚,有4罪以上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者」规定,不准他易科罚金,依法有据,裁定驳回,全案落幕。 ☆民众如遇同居关系暴力情形,可拨打113保护专线,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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