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星东18号砂石船轮机长,未经许可入境判处拘役30天。(民众提供)
中国星东18号砂石船10月1日停泊在澎湖龙门尖山港卸货,轮机长洪紫清未经我国主管机关许,擅自离船登岸,欲骑乘机车离开商港管制区时,被高雄港务警察总队澎湖港中队员警拦查移送法办,澎湖地方法院以洪紫清犯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第1项,处拘役30日,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决书指出,洪紫清为中国籍,受雇担任中国籍星东18号砂石船轮机员。缘砂石船为载运进口之砂石予皓仁预拌企业有限公司,今年10月1日停泊在澎湖县龙门尖山码头卸货,洪紫清未向我国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入籍,仍于同日下午5时23分许自砂石船下船,并骑乘普通重型机车欲离开商港管制区,嗣于同日下午5时25分许,遭高雄港务警察总队澎湖港中队员警拦查,而以现行犯逮捕。 请继续往下阅读...
被告洪紫清于警询及侦查中坦承不讳,核与证人于警询时之证述情节相符,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分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健康证明、车辆详细资料报表各1份、监视器影像截图及现场照片7张附卷可资佐证,足认被告自白与事实相符,全案事证明确,被告犯行应堪认定。 根据我国航港法规定,外籍船员未办理入境就是违反出入境相关规定,船员被扣留,船上船员不足,违反船员法及国际公约规定,航政主管机关不准出港,除非船东再派轮机长过来补足船员配额。现如轮机长若已缴罚金,移民署解除收容回船之后,船务代理会进行出港系统申请,倘无管制情事,审核通过后即可出港。
由于轮机长拘留导致船员人数不足,星东18号砂石船停泊至今。(民众提供)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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