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男第一次约未成年女网友见面,说好要看电影却直接带上床,被判刑1年。(资料照)
陈姓男子第一次约未成年女网友见面,说好要一起去看电影,却直接带上床,被害人事后感到后悔及羞耻,在家人陪同下报警将陈男送办,屏东地院认为陈男利用被害人不谙世事,诱使被害人到住处发生性关系,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可上诉。 陈男透过网路认识就读国中的少女网友,去年3月间,陈男第一次约少女见面,说好要一起去看电影,陈男却以时间还早,先到他住处待一下,陈男竟趁机与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事后觉得后悔与羞耻,家属获悉后,决定报警将陈男送办。 陈男辩称双方是合意性交,没有强迫;被害人则说,当时很紧张不知道要怎么推开陈男。 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仅为网友,并非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前未实际见过面,陈男知悉女网友为单纯的国中生,年纪甚轻不谙世事,以看电影为由诱使被害人至住处,让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情境,趁此机会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虽未违反被害人意愿,却让被害人感受羞耻,足以影响被害人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实属不该,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处陈男1年徒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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