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具新闻影响力网站
欢迎投稿本网站
主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

不知警惕! 2年2度网交少女嘿咻 餐饮男遭重判4年2月

发布时间:2025-10-24 12: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王姓男子2年2度嘿咻未满14岁少女。士林地院法官斥王不知警惕,重判他4年2月徒刑。示意图。(资料照)

王姓男子2年2度嘿咻未满14岁少女。士林地院法官斥王不知警惕,重判他4年2月徒刑。示意图。(资料照)

王姓男子2年前在交往软体上结识小敏(化名),把13岁少女带回家发生性行为,台北地院法官考量王坦承犯行,也已与对方和解,判处1年8月徒刑,缓刑5年;未料,去年2月,他又在交友软体上约出另名少女小诗(化名)嘿咻,这回小诗的父亲拒绝和解,士林地院法官也斥王男不知警惕,重判他4年2月徒刑。

判决指出,从事餐饮的21岁王姓男子2年前2月间,在交友软体「探探」,认识年仅13岁的小敏,约她至住处发生性行为,小敏家人察觉有异报警提告,检方依王涉犯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起诉。法院审理时,王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王要扶养罹癌的父亲,且与小敏家人达成和解,判王1年8月徒刑,缓刑5年。

去年3月间,王男又在「探探」交友软体,结识未满14岁,还在念国小的小诗,把她带回士林区住处发生性行为,小诗父亲发现后报警提告。法官审理时,小诗父亲不原谅王,且拒绝与王男和解,王称他与小诗是情侣关系,他因一时情不自禁才会发生性行为,犯后有积极与小诗父亲和解但遭拒,求法官轻判,法官考量王再度与少女发生性行为,不知警惕,依王犯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重判他4年2月徒刑。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上一篇:新庄街头枪击命案 新北检凌晨声押2人1交保
下一篇:彰化溪州天圆宫连2天金牌遭窃 作案前还顶礼膜拜

分享到:
0
最新资讯
阅读排行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