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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林岱桦自爆涉贪案起诉后无法回家,「衣服只能穿同一套」,高雄地院认为她声请有理,准许林变更限制住居地,这个月起可回家与家人同住。(记者苏福男摄)
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涉入诈领助理费、加班费近1500万元,高雄地检署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起诉林岱桦、胞弟林岱融等10人,高雄地方法院上周首度传唤林岱桦到庭,林自爆无法回家,「衣服只能穿同一套」,求法官准她回家,高雄地院认为她声请有理,准她这个月起可回家与家人同住。 林岱桦涉入诈领助理费、加班费案,高雄地院上周一(27日)召开准备程序庭,林岱桦因涉贪被限制住居,当庭声请解除限制、变更住居所,但雄检认为林岱桦、林岱缜两姊妹是同案被告,当庭反对林岱桦与胞妹同住,林岱桦当场语带哽咽表示,公权力对她该搜、该押都做了,从今年2月搜索后,一家人和助理就像惊弓之鸟不敢往来,怕又被检察官搜索。 请继续往下阅读...
庭讯结束,林岱桦步出法庭受访表示,她现在是寄人篱下,身边完全没有任何衣物,「衣服只能穿同一套」,全案被告已侦结,她不请求解除限制住居、境管,只是卑微的请求回家住居。 雄院合议庭认为,限制住居是为防止逃亡,而非限制居住自由,该案尚有对林岱桦为具保、限制出境出海强制处分,纵使林岱桦与林岱缜未同住,若有心串证,也可持用他人行动电话或电脑上网使用LINE等通讯软体,亦能达到勾串之目的。 法官认定,检察官仅凭林岱桦与林岱缜恐有串证之虞,而禁止变更限制住居地,有违比例原则中的合适性原则,林主张生活及饮食不便,已影响国会议员及公务运作执行,并非毫无根据,因此准许林岱桦变更限制住居地,自11月起便可回家与妈妈、妹妹同住。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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