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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男带凶器闯空门、遇女屋主返家抵抗 落跑喊「大姐,别这样啦」

发布时间:2025-11-04 13: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监视器拍下窃贼开休旅车离去,女主人挡住他去路。(民众提供)

监视器拍下窃贼开休旅车离去,女主人挡住他去路。(民众提供)

彰化县刘男携带凶器,潜入员林市一民宅行窃,刚好女主人返家,女主人数度跟窃贼「拚命」边追边打,窃贼赶紧落跑,还拜托「大姐,别这样啦」。刘男在案发2小时后落网,检警依「加重强盗罪」将他移送;该案进入法院审理时,被告律师认为,刘男只是一般窃盗,因为他遇到女主人,被告虽有做出反击,但这种反击并不足以该女主人「难以抗拒」。法官认为,被告带凶器和螺丝起入爬进民宅,又跟女屋主起冲突,其所为已令女主人一家人恐惧,因此判刘男8月徒刑。

根据判决书,今年3月18日下3时20分,他带著凶器和螺丝起子等工具,潜入员林一民宅,得手约5000元的钞票、提款卡和存折等物,正要离去时,刚好遇到女主人返家。

判决书指出,女主人看到家中被陌生人侵入,先用家用电话报警,刘男担心行踪曝光,趋前按掉电话2次,女主人仍不放弃,改用手机报警,刘男怒火中烧,用手拍掉女主人的手机后,女主人继续和刘男拚命,她伸手揣入对方外套的口袋,意外掏出数张钞票和零钱。女主人一路追窃贼出屋外,直到刘男开休旅车离去。员林警方获报,展开围捕,案发后约1个半小时在花坛乡逮捕逃亡中的刘男,在他身上查扣1842元。

刘男说,他原本偷到约5000元,跟女主人拉扯时钞票和零钱掉落地,落网时仅剩1842元。

刘男的辩护律师说,被告虽2次阻止女主人打电话,并拍掉其手机,但难认其行为已达到「难以抗拒」的程度,因此不构成加重强盗罪。

法官表示,被告携带凶器,爬窗入屋内,侵入住宅窃盗,造成被害人心理的恐惧,又阻止被害人拨打电话,所造成的损害非轻,考量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依加重强盗等罪判处8月徒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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