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姓屏东县民积欠罚款,货车被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现场查封。(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提供)
陈姓屏东县民从越南携带猪肉粽入境,遭裁罚20万元却未缴,经送强制执行,货车、机车遭查封办理分期后仍未正常缴纳,最后扣押其薪资按月缴款,才在今(2025)年7月缴清。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表示,陈姓义务人2020年3月自越南携带猪肉粽入境,未申请检疫,遭裁罚新台币20万元,后由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高雄分署于同年11月移送屏东分署强制执行。 请继续往下阅读...
屏东分署收案不久后至义务人住居所现场执行,查封其名下所有货车与机车各1辆,查封后,义务人立即至屏东分署就所欠19万6000元罚锾办理分期缴纳,但后因未正常缴纳而被废止分期,还积欠15万7000余元,最后由屏东分署于2022年5月起按月扣押义务人对第三人薪资债权的部分金额,每月缴纳3700余元,才在今年7月缴清罚锾。 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表示,因近日非洲猪瘟疫情疑似再起,屏东分署将持续优先加强执行非洲猪瘟裁罚案件,主动调查义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后迅速执行,并积极至义务人住居所在地现场执行,包括查封动产及不动产等执行作为,强力督促义务人从速缴纳;必要时限制出境或向法院声请拘提、管收,以伸张政府公权力,展现全面落实执行非洲猪瘟案件的决心。 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从非洲猪瘟疫区违规携带猪肉制品及其他猪类产品入境者,最高可处新台币100万元罚锾。屏东分署现所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多由中国大陆或越南携带含有猪肉制品入境而遭裁罚。屏东分署为严防非洲猪瘟入侵,维护国人食品安全,再次提醒民众千万别松懈,并提醒民众海外亲友入境时莫带猪肉制品,也不要邮寄猪肉制品包裹,以免受罚,一同守护台湾。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