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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露馅!新北狼父长期偷拍2名女儿洗澡如厕 法院重判10年9月

发布时间:2025-11-09 03:1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新北狼父长期偷拍2名女儿洗澡、如厕,画面藏手机露馅。(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

新北狼父长期偷拍2名女儿洗澡、如厕,画面藏手机露馅。(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

新北市中年男子与妻子育有3名子女,却从2017年起,多次将手机藏放在浴室内,偷拍2名未成年女儿洗澡、如厕画面,直到去年小儿子借用父亲手机时,意外发现2名姊姊的裸露影像,母子联手搜证后报警,新北地检署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起诉这名狼父;新北地院审理认为,此狼父长期偷拍2个女儿犯行,却未有任何弥补过错或悔意,将他重判10年9月徒刑,可上诉。

检警调查,该名狼父与妻子先生下两名女儿后,第三胎生下儿子,但狼父却于2017年大女儿14岁时,开始在浴室内藏放手机,偷拍女儿洗澡等裸露照片;搬家之后,二女儿年满16岁时,狼父竟又用相同手法偷拍,犯行相当恶劣。

去年12月,当时17岁的小儿子借用父亲手机时,发现里面存有姊姊被拍的画面,经2姊确认后,又看到大姊被偷拍的画面,向母亲告知此事。母子等人联手搜证后,决定大义灭亲,报警处理。

检警搜索这名狼父相关处所,起出多张女儿被偷拍的影像记忆卡,认定他罪证确凿,依涉犯最轻本刑7年以上徒刑的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拍摄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等多罪,将他起诉。

新北地院合议庭审理时,狼父坦承犯行,其辩护律师建请法院,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情减轻其刑。

但合议庭认为,此狼父偷拍2个女儿的犯行,造成她们难以抹灭阴影,却未和她们和解、赔偿,弥补其过错或有悔意,不符刑法第59条规定得以减轻刑责的规定,将他重判10年9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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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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