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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车迳行左转撞死机车骑士,司机、车主与交通公司判赔900万。(记者蔡彰盛摄)
去年2月孙男开著交通公司的大客车,行经国道3号新竹匝道路口,因未等左转灯亮就迳行左转,撞死机车骑士康男,已离异的康父与康母向驾驶孙男以及车主徐男、雇主交通公司连带求偿1688万元,新竹地院审理后判赔近900万。 去年2月4日凌晨4点多孙男驾驶营业用大客车,行经新竹市茄苳景观大道与国道3号南下匝道交岔路口,未待左转指示号志灯亮起即迳行左转,与康男机车发生碰撞,致康男人车倒地送医不治。事后康父向孙男与其交通公司与车主,连带求偿818万元,康母求偿870万元。 请继续往下阅读...
刑事部分,孙男涉嫌过失致死案件,经新竹地院判处有期徒刑8月。 交通公司与车主徐男辩称,康父与妻子已经离婚,各自声请理赔不合理,然法官指出,原告2人纵使离婚,与死者间父母子女身分关系仍存在,自得基于各自主张,分别行使权利。 最后法官判扶养费195万与精神慰抚金200万元等给康父,合计468万元、康母425万元。由于事故发生后,2人已各受领强制汽车责任险保险金100万元,故应予以扣除。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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