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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地方法院。(记者黄明堂摄)
高姓男子觊觎友人的9岁女儿,两度在对方住宅内实施搓揉胸部等强制猥亵行为,还对她说「想要你帮我生小孩」;经女童老师报案,检方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起诉,高男坦承犯行,女童父还可怜损友没钱,愿意原谅,向法官求情,但台东地方法院法官认为高男逞一己私欲,枉顾女童身心健全,两罪判3年6月。 判决书指出,高男于前年某日在女童住处与其父饮酒时,见女独自一人身处仓库内,强行抓揉女胸部达10秒,以此方式为强制猥亵行为1次得逞。隔年则侵入女童住处后,强行抓揉胸部达10秒,并对女童称:「想要你帮我生小孩」、「想吸你的胸部」等语,并作势要亲吻她的脸颊、嘴唇,经女童向老师告知后,警方报请检方侦查起诉。 请继续往下阅读...
高男侦查中、法院审理中均坦承不讳,被害人父亲表示他以及女儿都愿意原谅被告,高男没有钱,没有要对他求偿,高男之辩护人请求酌减其刑,但法官不接受,审酌高为逞一己私欲,罔顾被害人为年仅9至10岁之幼女,对其为强制猥亵行为,影响她的人格发展与心灵健全,念及被告犯后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判处3年6月。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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