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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资料照)
彰化一名67岁的阿公照顾就读小一的女外孙,却趁两人独处时伸出魔爪,强制猥亵及性交得逞,造成女童长年身心受创,她对这段痛苦的往事挥之不去,直到前年MEE TOO事件延烧,已经略为懂事的小女孩决定报警提告,全案才曝光。经法院审理后,该名恶心的色阿公坦承犯行,也保证绝对不会再犯,遭法院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依据判决书指出,被告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利用她还在稚龄阶段,在住处房间内两度对孙女伸出魔爪强制性交,当时小孩女还在就读国小一年级。由于女孩一直对这段过去一直难以忘记,至今才决定提告。 请继续往下阅读...
彰化地院审理认为,男子利用是爷爷身份、年龄差距相差60岁悬殊,在女孩独处房间时犯案,明显营造「难以抗拒情境」,因此依刑法第222条「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判刑。 彰化地院在判决中特别强调,被告为女孩的的外祖父,本应加以抚育、照顾,竟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利用小孙女的年幼无知、对被告亲情上之依赖,进而营造让幼女难以抗拒的情境,对年纪尚轻智虑尚未成熟、不具完整之性自主判断能力之A女为本案猥亵、性交行为,已对其身心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合议庭判决理由指出,男子所犯强制性交罪原本法定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考量他侦查初期即坦承犯行、无性侵前科,依刑法第59条「情轻法重」规定减刑。依强制猥亵罪有期徒刑3年6月,强制性交罪有期徒刑5年6月,应执行6年6月。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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