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智光案台北市长蒋万安当时表示,即刻启动警察局专案子约解约作业。(资料照,记者方宾照摄)
台北市警用监视器传输费争议,台智光不服市府解约,今年2月向北市府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警局支付4771万余元,今(18日)台北地院宣判警察局一审败诉,应支付去年4月至12月的价金差额5312万1345元及利息,北市警局表示将提起上诉。 台北市长蒋万安去年3月底宣布与台智光解除警察局监视器子约,警局去年4月8日发文给台智光,台智光去年4月19日回文否认合约终止,并要求警局依约履行,北市府在6月核定争议期间3M费率从2100元降至1761元。台智光去年7月开始连续发文催告警局给付2100元费率,直到今年2月3日向北市府提出诉讼,要求警局支付2024年4月至11月的价金差额及利息,价金4693万、利息77万,共4771万元。 请继续往下阅读...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北市警局败诉,应给付台智光去年4月至12月价差5312万1345元以及利息,可上诉。 对此,北市警局回应,尊重法院判决结果,监视器传输费用在符合实际需求状况下,应撙节公帑,以维护市民公共利益;台智光所提异议、争讼案共九案,其中七件均遭驳回或不予受理,北市府将依程序再提上诉,以维护全体市民权益。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