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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男不满女友分手,涉嫌恐吓散布性爱影像,被高雄高分院判刑。(情境照{
高市蔡姓男子为报复女友分手,涉嫌恐吓她散布开房间性爱影像,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处徒刑7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酌他认罪、赔偿和解,改判易科刑5月免囚并定谳。 警方调查,2023年12月30日晚上8点,被告蔡男在苓雅区欧游汽车旅馆开房间,涉嫌偷拍甲女性爱影像。后来,2人因故感情生变,蔡男隔年4月27日晚上8时许,以LINE传送性影像截图予甲女,并恫吓称:「要把性影像散布出去」等语。 请继续往下阅读...
案经甲女报请苓雅分局处理,警方传唤蔡男到案说明,厘清案情后,依妨害秘密和恐吓罪嫌,函送高雄地检署侦查、起诉,并经高雄地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月和3月,后者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蔡男仅针对妨害秘密罪提起上诉,高雄高分院审酌他坦承不讳,并与甲女达成和解,从轻改判徒刑5月,全案落幕。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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