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资料照)
高等法院前庭长陈贻男(已退休)涉自2009年2月起至2011年9月2日止,为满足窥探他人隐私需求,涉登入司法院单一登入窗口户役政电子闸门等系统,输入不实查询案号、用途,擅查他人个资134笔,包含与审判无关的高院同事、房客及陈的配偶主治医师等,台北地检署考量他认罪深表悔悟,依伪造文书罪予以缓起诉,期间1年,并支付公库12万元。 检方调查,陈贻男为满足其窥探他人隐私需求,自2009年2月起至2011年9月2日止,在担任审判业务时假借职务机会,利用高院办公室公务电脑登入司法院单一登入窗口户役政电子闸门、法务部户役政资讯连结、联合征信、入出境、票据信用资讯连结等系统后,于查询项下的案号栏,冒用他股法官承审案件或输入自己审理(查询对象与审判无关)的案件,输入不赏查询案号、用途,借此查得个资共134笔,包含与审判无关的高院同事、房客及陈的配偶主治医生等。 请继续往下阅读...
检察官审酌陈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前无犯罪纪录,素行良好,因一时失虑,致罹刑章,惟并未将所查资料加以利用、行使,历此司法侦查程序应知警惕,且已退休,不致再犯予以缓起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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