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林姓男子(中)昨天砍伤两人,检察官因认为有逃亡,以及反复实行伤害、杀人犯罪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记者陈建志摄)
台中市雾峰区一名无业的23岁林姓男子,疑因不满隔壁陈姓妇人电视太大声,昨天下午1点多持刀登门理论,陈妇见状向施姓邻居求救,没想到两人双双被水果刀刺伤送医,其中施男因刺中左胸命危,林男行凶后双手沾满鲜血坐在门前被赶来的员警制伏送办,昨晚解送台中地检署,检察官复讯后,认定涉犯伤害、杀人未遂,认为有逃亡、反复犯罪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今天上午法官裁定羁押。 台中市消防局昨天下午1点50分接获民众报案,指称雾峰区中正路一户民宅有民众受伤,立刻派遣雾峰、溪湳及仁化等3个分队,出动各式消防车4辆、消防人员11名到场抢救,抵达时将胸口中刀、意识模糊的施姓男子(70岁),以及后颈、额头中4刀的陈姓妇人(70岁)送医急救。 请继续往下阅读...
消防人员和员警到场时,发现行凶的林男将水果刀丢在自家屋前铁门旁,独自淡定的坐在妇人门前血迹旁,立刻将满手是血的陈男制伏带回警局。 员警初步调查,林男平时和母亲租屋在该处,疑因不满邻居陈姓妇人家中电视太大声,昨天中午持水果刀登门理论,陈姓妇人见状害怕向隔壁施姓老翁求助,没想到好心前来协助的施男和陈女双双被林男持刀砍伤,两人还打电话求救「我被杀了」,现场血迹斑斑。 林男昨晚移送台中地检署,由潘晓琪检察官讯问后,认定林男犯伤害、杀人未遂罪刑重大,因所犯杀人未遂是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加上2023年也曾持水果刀刺伤邻居判决在案,有事实足认为有反复实行伤害、杀人犯罪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台中地院法官今天上午裁定羁押。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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