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的检调人员表示,该案均依法侦办,无扰民情形。(记者吴升儒摄)
台南市一家眼镜行17日因贩售装上镜架的镜片商品,遭检调依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查办。事后,业者批评扰民,且表示若依公告规定,会让配镜寸步难行。侦办的检调人员则表示,该案均依法侦办,无扰民情形。据悉,业者于侦办时,承认有未依规定制造或贩卖等情形,因其所犯非重罪,故检察官予以饬回。 台南地检署17日指挥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调查官前往台南侦办该案,检调认为,依照卫生福利部相关公告规定,镜片本身算是医疗器材,需经申请贩售许可,但若与镜架组装后,变成完整的眼镜,则应视为另一项全新医疗器材,必须再次办理查验登记,方可贩售。 请继续往下阅读...
此次涉案的眼镜行业者,因未依规定,检调认为,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会同台南市卫生局查扣眼镜后,将业者移送法办。 业者事后表示,自己输入的镜片均有输入及贩售许可,且产品皆经地方卫生局检验,为何会被送办?且依公告规定,未来顾客想换镜架,就必须要通报卫生局许可,将会让配镜工作寸步难行。 另有业者指出,镜片是眼镜组成中最重要的核心,镜架则属于一般辅助商品,没有镜架,根本无法构成完整可配戴的眼镜,两者结合不应该视为全新医材产品。且这样的规定鲜少人知悉,有些连卫生局的人员都不清楚,倘若依公告严格执行,会让日常配镜流程寸步难行。呼吁中央机关,应迅速厘清、辅导矫正镜片的许可范围,避免产生灰色地带,让从业人员不慎触法。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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