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采信小三说词,认定侵害配偶权判赔30万元。(资料照)
台中市1名女子明知对方已婚仍交往,遭正宫质问时毫不避讳坦承,彻底点燃正宫怒火提告求偿100万元,没想到,小三开庭时竟辩称,当初之所以承认交往,是为了「激励正宫重视婚姻关系」,法官不予采信,依性爱照等明确证据,认定女子确实侵害配偶权,判赔30万元。 判决书指出,该名女子与结婚6年的人夫在2023年间发展出暧昧情,2人不仅多次幽会,还留下亲密影像,包括人夫仅穿内裤及2人发生性行为画面,事后正宫意外翻出这些照片,气得质问丈夫与小三,2人当场认了「我们在一起」。正宫忍无可忍,提告指控小三明知对方有婚姻仍介入,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据此求偿100万元。 请继续往下阅读...
台中地院审理时,面对法官追问,小三改口表示,她当时「只是想帮忙」,想借由「承认关系」让正宫意识到丈夫的重要性,激励正宫重视婚姻,强调自己并非真心介入,后来也已向正宫澄清。 但法官指出,若真为了修补对方婚姻,根本不可能拍摄性爱照、也不会公开承认交往,此说词显然前后矛盾。法官最终依据性爱照片及双方对话纪录,认定女子行为已侵害配偶权,考量双方经济状况与事件影响,判决小三应赔偿正宫30万元,仍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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