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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男子与女友分手后,打电话骚扰报复,受到保护令后,变本加厉在凌晨、清晨打电话骚扰。基隆地院判罚陈男5万5000元罚金。(资料照)
陈男子与刘姓女友分手后,常打电话骚扰刘女,刘女不堪其扰声请保护令获准,未料陈男在收到保护令后,反变本加厉在凌晨、清晨打电话骚扰刘女,且接连打了34通电话。基隆地院审理后,将陈男依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判处拘役55日,得易科台币5万5000元罚金。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与前刘姓女友分手后,常在打电话骚扰刘女,刘女不堪其扰,向法院声请民事通常保护令获准,保护令自去年7月底生效,有效期间1年。 请继续往下阅读...
未料,刘女声请保护令获准后,又接到陈男打来的骚扰电话,且在接下来的9个月,不定时在凌晨、清晨等时段接到陈男打来的骚扰电话,累计至今年4月间,共接到34通骚扰电话,让刘女忍无可忍报警;警方获报依刘女手机上显示的电话号码查出是陈男所申请电话。 陈到案后辩称,他真的没有印象,没有故意要打给刘女,如果有的话可能是误拨、他不知道该门号号码,且并未使用该门号过。不过警方查出,陈男在收到保护令前就以该手机门号打给刘女多次,且多在清晨时段,不可能误拨。 法官认为,陈在收到保护令后仍多次打电话给刘女多达34通,违反保护令规定不得骚扰刘女,与刘女接触,甚至有跟踪、通话、通信的联络行为,因此依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判处陈男拘役55天,得易科5万5000元罚金。 ☆民众如遇同居关系暴力情形,可拨打113保护专线,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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