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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县罗娜国小旧校舍整建工程,前年11月举行动土奠基典礼,预计明年6月完工,但拆除的废弃物却被违法回填他地。(南投县政府提供)
南投县近几年来频传废弃物违法弃置或回填掩埋案件,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县府环保局今年1至9月共移送41件,县内信义乡罗娜国小旧校舍整建工程拆除产生的营建废弃物,即遭王姓男子雇用胡姓男子运至伍姓女子土地掩埋,南投地院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将王男、胡男2人各判刑6个月。 判决书指出,45岁胡姓男子,明知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未经申请许可,不得从事废弃物清除、处理,利用某营造公司承揽南投县信义乡罗娜国小111年度旧校舍整建工程进行拆除作业时,取得伍姓女子同意,于去年以每日8000元代价,雇用56岁王姓男子驾驶自用大货车,将该工程拆除的废弃物运至伍女位于信义乡土地回填、堆置。 请继续往下阅读...
南投县政府环保局接获信义警分局通报,会同罗娜国小校长于去年前往现场稽查,经测量回填、堆置的废弃物长31公尺、宽9公尺、高0.5公尺,体积达139.5立方公尺。 胡姓、王姓2男虽辩称罗娜国小整建工程产出的是基础土方,并非废弃物,且回填的土地是低洼地,因怕下雨会塌掉才暂时回填,会将回填土方再载回学校等语,惟法官认为被告2人对工程开挖物夹杂土石,并非单纯土方应有所认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各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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