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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姓男子带狗散步时,被控未管束好爱犬,伤及路人,被基隆地院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40天,得易科4万元罚金。(记者林嘉东摄)
赖姓男子4月间带所饲养的犬只「黑宝」散步时,被控没抓紧牵绳,让「黑宝」挣脱,跳扑攻击陈姓男子手肘成伤。基隆地院审理时,赖辩称,无证据显示陈男手肘伤势是「黑宝」造成,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等证据,认为赖未牵绳管束「黑宝」,任「黑宝」攻击陈受伤,依过失伤害罪判处赖男过失伤害罪判刑40天,得易科4万元罚金。 判决指出,赖姓男子4月某日上午11时许,驾车带「黑宝」到新北市瑞芳区一处空地散步时,疏于注意,任「黑宝」自车内跑出,恰巧,陈姓男子也带自己养的犬只在附近散步;陈见「黑宝」朝他的狗奔来,担心遭「黑宝」攻击,一把抱起爱犬,「黑宝」仍紧追著陈,并往陈右手肘数次跳扑攻击,致陈右手肘受擦挫伤。 请继续往下阅读...
陈被咬伤后报警,并告知赖不要离开,警方到场有看到陈男有手肘流血,陈事后也有到医院就诊,并提告。法院审理时,赖辩称,无证据显示陈男手肘的伤势是「黑宝」攻击所伤。 不过法官依警方提供的监视器画面显示,「黑宝」确实数次跳扑攻击陈男,且陈男右手肘的伤势,也与「黑宝」跳扑攻击的位置相当,加上警方到场也看到陈男右手肘流血,因此认为赖男饲养犬只,应注意妥善管束,却松脱牵绳任「黑宝」自车内跑出,攻击陈男受伤;事后,赖不仅否认「黑宝」犯行,且未与陈达成和解,犯后态度不佳,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40天,得易科4万元罚金。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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