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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姓役男误信刑案判5年以上免役,未申请延缓,导致逾期5日未入营,台南地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徒刑5月。(资料照)
穆姓男子以为自己如果因刑案被判5年以上就不用当兵,干脆没理会常备兵征集令,无故逾期5天未入营,台南地方法院认定他想借此逃避兵役,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 穆男是陆军常备兵役男,依法必须接受征集入营服役1年,军方寄出征集令,由穆男的母亲分别在1月与4月签收,要他如期到永康区公所与新化区公所集合。 请继续往下阅读...
不过,穆男始终没有按表列日期报到,直到入营期限届满仍没有出现,案经台南市政府民政局函送侦办,他到案时否认逃避兵役,他的家人也有转告征集令,但他以为自己另有刑事案件,若未来被判决须执行5年以上徒刑,就可以不用当兵,因此请家人到新化区公所办理延缓入营,他没有逃避的故意。 法院调阅新化区公所函文,确认未受理穆男任何延缓征集申请,又有陆军常备征集令、民政局函及步兵第二○三旅公文等资料,证明他没有在期限内入营服役。法官认为,穆男明知自己是役龄男子,却怠于履行兵役义务,事后再以误解法律为由卸责,说法欠缺具体证据,不足采信。 法官并考量穆男犯后否认犯行,还有前案纪录,综合其犯行动机、目的、手段及家庭经济状况,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4条第5款,量处有期徒刑5月,并定易科罚金1日折算1000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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