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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社会局安置2岁女童到寄养家庭,竟遭寄妈动手掐脖虐待。(资料照)
2岁的雯雯(化名)因原生家庭变故,被高市社会局安排到寄养家庭,她到新环境生活不到半年,被社工发现她遭受掐脖虐待,而且行凶的人竟然是寄养妈妈林女,林女虽否认动手,仍被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徒刑5月。 判决指出,2022年6月,雯雯因原生家庭问题,被通报到高雄市家防中心后,由北高雄家扶中心安排寄养家庭提供寄养服务,雯雯到新环境后,寄爸、寄妈帮她找了一间幼儿园,让雯雯能去念书。 请继续往下阅读...
同年10月底,幼儿园老师发现,雯雯来上学时,头上肿了一个大包,刚好当天社工来访,老师向社工告知情况后,由社工安排雯雯前往高医检查,高医发现,雯雯除了额部头皮下血肿外,颈部、下巴也有瘀伤,脖子还有指甲刮痕,怀疑她受虐,经通报检警介入调查,发现动手的竟是寄养妈妈林女。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林女否认动手打雯雯,只坦承额头上的伤,是她抱雯雯洗澡时,地上湿滑不小心滑倒,才让雯雯撞到头;法官传唤高医医师作证,医师指出,雯雯的额部头皮下血肿判断是钝器伤,如果撞到地板也属钝器伤,目前认定是意外,但颈部、下巴及手臂等处出现的瘀伤,则判断是用手掐脖子造成,掐痕不可能是儿童自己抓的,儿童自己抓的叫做指甲刮痕,通常比较长条形,不会像本案偏圆形。 法官根据医师证词及相关事证,确认雯雯身上的掐痕发生在左前臂及右前臂,而掐痕为典型儿虐伤,因此认定林女向雯雯施虐,且林女犯后未见真诚悔悟态度,本不宜轻纵,但考量雯雯所受伤势尚非甚重,及斟酌林女无前科,因此掐伤部分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徒刑5月,头部外伤部分则依过失伤害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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