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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男在工地中暑热衰竭,称丧失工作能力,公司求偿到65岁退休4百多万;台南高分院认仅4个月职灾,维持原审只给7万多。示意图。(资料照)
30岁潘姓工人在工地中暑热衰竭送医,主张各种疾病职灾害让他丧失工作能力,要求雇主一路赔到他65岁退休,共4百多万元,一审只认职灾4个多月给约7万多元,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潘男在工地从事油漆工作,2020年夏天他被派到麦寮厂,长时间在日头下作业,发生热衰竭合并急性肾脏损伤送医,出院后他持续回诊,主张留下慢性肝炎病症、医师建议休养到2025年。 请继续往下阅读...
潘男认为,雇主没有安排高温作业休息,也没做特殊体检,让他长期暴露在甲苯、粉尘环境,才会中暑又肝功能恶化,他把热衰竭和慢性肝炎都当成职灾,依失能标准换算劳动力减损,要把赔偿一路算到65岁退休,连同医疗费、工资补偿、交通费和精神慰抚金,对公司求偿拉高到4百多万元。 公司不争执热衰竭是职灾,却强调潘男原本就有脂肪肝,慢性肝炎只是普通伤病,劳保局与云林台大医院鉴定一致认为,他肾功能在住院期间已恢复正常,热衰竭数月内可痊愈,所用油漆不含明显肝毒性,肝功能异常与油漆工作无关。 合议庭采信鉴定,认定职灾仅限约4个月的热衰竭与急性肾损伤,并未造成失能,法院计算,雇主需补偿职灾医疗费2770元、工资6万0901元,另就侵权赔偿交通费6000元与精神慰抚金6000元,其余把肝炎算进职灾、要求赔到退休的部分,欠缺医学与法律基础。台南高分院认为一审无不当,驳回上诉与扩张之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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