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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岁女童3度露鸟还问「要不要摸」 恶男强制猥亵重判3年8月

发布时间:2025-12-19 18: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黄姓男子在诊所内对6岁女童3度露鸟,被法官重判3年8月有期徒刑。(记者谢武雄摄)

黄姓男子在诊所内对6岁女童3度露鸟,被法官重判3年8月有期徒刑。(记者谢武雄摄)

家住桃园黄姓男子今年2月6日下午4点9分左右,在桃园区某复健诊所进行物理治疗时,竟于12分钟内对6岁女童三度露出下体,甚至还问女童「要不要摸」,女童父亲发现后报警。案经桃园地院审理,黄男辩称露出下体是要给护理师检查,但法官检视监视系统、综合女童供词,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黄男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可上诉。

黄男于庭讯时宣称,没有在厕所前对女童裸露下体,而在书柜前裸露下体2次,是为了露给办公室里的护理师看、不是为了给女童看:但女童在法院审理中,对法官问及「妳去洗手的过程中,有无遇到什么让妳觉得不舒服的事情?」女童回应,黄男对著她摸小鸡鸡,还叫她摸,在椅子上、厕所前面都看到黄男露下体。

法官查看监视录影系统,黄男的确对女童3度露出下体,认为女童与黄男并不认识、不可能故意陷害,且女童家长也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并非为请求民事赔偿而诬陷被告,黄男所为系猥亵行为,并违反女童意愿且侵害女童之性自主决定权。审酌黄男为智虑成熟之成年人,明知女童案发时未满7岁、心智发育尚未臻健全,对于性自主能力及身体自主判断能力均尚未成熟,黄男竟为一己私欲对女童为猥亵行为,影响女童身心、人格健全发展及日后对于两性关系之认知。

参酌被告犯后否认强制猥亵犯行,无法取得女童及家长之谅解而达成调解、和解,并参以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所生损害,判处黄男有期徒刑3年8月。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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