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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蓝白合」关乎政党整合与政党轮替,属高度公共议题,媒体与公众有知情权,虽被告方无法完全证明所有细节,但查证程序已达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的程度,且金溥聪身为资深政治人物,对负面评价应有较高的退让义务,因此驳回请求。(记者刘咏韵摄)
前总统马英九重要幕僚金溥聪,于总统大选期间担任侯友宜竞选办公室执行长,因不满蔡正元与节目主持人陈文茜指控他操弄「假民调」、破坏蓝白合作,因此提起民事诉讼,向蔡、陈二人求偿共计6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历经一年审理,认为政治人物进入公共领域,名誉权需对言论自由有较高程度退让,言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属合理评论范围,今上午驳回全部请求,全案可再上诉。 金溥聪主张,陈文茜于2024年1月14日主持政论节目《文茜周报》,邀请蔡正元担任嘉宾期间,谈及他以美式初选、捏造民调、开除异议者等方式,刻意破坏蓝白合作。金指出,蔡正元从2023年至2024年1月间,不仅透过脸书转载陈文茜评论,并以「怪人」、「自私又怀鬼胎」、「鬼才」等字眼形容他;在《麦玉洁辣晚报》称其发动宣传攻击马英九,造成总统败选;以及在三立电视节目中指其「狼心狗肺」等,均对其名誉造成损害,要求连带赔偿约300万元。 请继续往下阅读...
陈文茜则反驳,作为节目主持人,她仅提供平台,对蔡正元发言未表示附和或肯定,且发言未直接点名金溥聪;此外,私人对话外流并非本意,不应构成共同侵权。蔡正元也抗辩,金溥聪作为竞办执行长,其行为涉及重大公共议题,评论应受言论自由保障;所谓「假民调」、「破坏蓝白合」等,是基于当时媒体报导与民调差异的合理推论;至于「怪人」、「狼心狗肺」、「垃圾」等字眼,仅为评论其选举策略,并非单纯损害名誉。 法院审理认为,「蓝白合」关乎政党整合与政党轮替,属高度公共议题,媒体与公众有知情权,虽被告方无法完全证明所有细节,但查证程序已达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的程度,且金溥聪身为资深政治人物,对负面评价应有较高的退让义务;蔡正元言论多属主观意见或基于事实的合理评论,亦难认有恶意。 此外,法院认为陈文茜仅提供节目平台,对蔡正元言论无制止义务,且私人对话被外流非其本意,不构成共同侵权;对于蔡正元使用「狼心狗肺」、「垃圾」、「Nothing」等激烈用语,法院亦强调应观察言论前后脉络,此为针对金溥聪选举策略的负面评价,而非单纯的人身攻击,判决败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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