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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2元车资险害命!猛推台铁站务员落轨 嫌认「犯下大错」

发布时间:2025-12-19 18: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陈男被依杀人未遂罪嫌送办,检方声押禁见获准。(资料照)

陈男被依杀人未遂罪嫌送办,检方声押禁见获准。(资料照)

台铁台中五权站站务员遭推落铁轨的惊悚案件,今(18)日于台中地院首度开庭,39岁陈姓街友被控仅因逃票22元与站务员发生争执,竟在列车即将进站之际,狠心将对方推下月台,差点酿成当场夺命的悲剧。庭上,陈男否认有杀人意图,辩称「太紧张不是故意」,但也坦承「知道自己犯下大错」。

检方起诉指出,今年10月6日下午3时许,陈男无票闯入台铁五权站南下月台,遭张姓站务员发现拦查,双方短暂对话后,陈男情绪突然失控,趁站务员站在月台警戒线附近时,猛力推撞,导致张失去重心,从约115公分高的月台边缘摔落铁轨,当场造成多处闭锁性及粉碎性骨折。

更惊险的是,案发当时北上列车正接近进站,若张姓站务员未能及时闪避,后果恐不堪设想,检方强调,监视器画面清楚拍到陈男以手肘及全身力量推撞,非单纯拉扯或意外跌落,认定其对可能死亡结果具有「不确定故意」,因此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

今天庭讯中,陈男领有身障手册,在法庭上以「法官大人」相称,一度辩称站务员是「自己踩空掉下去」,但在法官追问下又改口承认曾出手推人,表示当下太紧张、害怕争执升高,并不知道列车即将进站,否认有杀人动机。

公设辩护人则指出,陈男不否认推人事实,但是否具备杀人主观犯意,仍有争执空间,法官最后整理两大争点,包括陈男是否具杀人未遂的不确定故意,以及其精神状况是否符合刑法第19条第2项辨识能力减弱而得以减刑,将择期再审。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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