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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仅由5位大法官参与评议,蔡宗珍、杨惠钦、朱富美3位大法官未出席评议。(资料照)
宪法法庭今作成115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就「辩护人对羁押处分提起准抗告案」作出宪法解释。对此,司改会发布声明,宪法法庭依法作成裁判、维持宪政机关正常运作值得肯定,但对蔡宗珍、杨惠钦与朱富美3位大法官缺席判决评议深表遗憾,呼吁赖清德总统应尽速提名新任大法官,补足宪法法庭缺额。 司改会表示,宪法法庭在停摆长达328天后,已于去年底作成114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并宣告今年1月修正公布的「宪法诉讼法」部分规定失效,使宪法法庭得以重新运作,宪法法庭依法负有作成裁判的宪法义务,在新法失效后即迅速处理涉及人民权益的重要宪法争议,具正面意义。 请继续往下阅读...
不过,司改会亦指,宪法法庭自设置初期的2022年至2023年间,每年平均作成约20件判决,但自2024年起因7位大法官任期届满出现缺额,判决量明显下滑。另自2024年中后至2025年宪判字第1号作成前,长达417天未作成任何实体判决,形同人民宪法救济出现长时间「空白期」,呼吁宪法法庭应加快审理脚步,弥补过去一年多来的制度空窗。 针对本案仅由5位大法官参与评议,另蔡宗珍、杨惠钦、朱富美3位大法官未出席评议,司改会深感遗憾,强调既然先前的宪法判决已具正当性与拘束力,大法官更应持续履行宪法职责,参与后续案件的审理与评议。 司改会说,即便现阶段宪法法庭得以勉力运作,但人数不足仍严重影响审理效率。依部分大法官于意见书所述,目前新制施行后案件量暴增,仅由8名大法官分担审理与主笔工作,已累积近百件待决案件,若未补足人力,恐需6年以上才能消化完毕,积案压力形同「堰塞湖」。 司改会呼吁,赖清德总统应尽速启动新一轮大法官提名程序,并与立法院进行实质协商,纳入多元审荐代表,以确保宪法法庭能有效运作,及时回应人民在诉讼权与宪法权利上的救济保障。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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