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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竹市城隍庙的聚众砍人案件,竹检向院方声押禁见涉案主嫌陈姓和林姓男子;新竹地院法官裁准陈男押禁见,林男交保3万并限制住居。(记者廖雪茹摄)
新竹市城隍庙11月29日晚间发生聚众砍人案件,1名少年被砍到脏器外露,新竹地检署昨漏夜以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串证、湮灭证据之虞,向院方声押禁见涉案主嫌陈姓和林姓男子;新竹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后,法官裁准陈男收押禁见,林男交保3万并限制住居。 新竹地检署表示,案发当天检察官陈芊伃与竹市警方成立专案小组共同侦办。警方昨凌晨循线迳行拘提行凶的陈姓兄弟、林男等3人,以及同案少年1人到案,其中陈、林2人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杀人未遂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证、灭证之虞,向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声请羁押禁见;至于在场「助势」的陈男兄弟则获交保6万元并限制住居。 请继续往下阅读...
检警调查发现,全案疑因被害人积欠陈姓主嫌女友1万元而引发陈男心生不满,进而纠集其他7人,分乘红色马3及白色丰田2部自小客车前往讨债,于商讨期间双方一言不合,由陈男伙同林男、范姓少年等先徒手殴打被害少年,陈男再持预藏刀子砍伤被害少年身体多处后,导致少年脏器外露,8人见状随即驾车逃逸。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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