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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资料照)
黄姓清洁队员去年因将价值约32元的回收电锅转送给拾荒老妇,涉贪污治罪条例被诉,士林地院今判处黄3个月徒刑,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对此,法务部今日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结果及检察官职权行使。 法务部指出,检察官依据相关事证,以贪污治罪条例相关规定提起公诉,并考量自首、自白及财物金额等有利于被告之减刑事由,请求法院从轻量刑,本部尊重法院判决结果及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 请继续往下阅读...
针对「小额贪污案件情轻法重」议题,法务部表示前已启动修法作业,提出贪污治罪条例修正草案;该草案第12条针对小额贪污案件,未来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其所受有期徒刑之减轻得减至三分之二,法院亦可依具体个案情节为免除其刑之判决。上开修正草案已于去年5月31日陈报行政院审查,行政院已邀集相关机关召开审查会议,将配合相关修法事宜,赓续推动修法。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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