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非他命示意图。(资料照,民众提供)
黄姓男子于2023年11月10日、11月13日间2度贩售甲基安非他命给林姓男子,分别交易1两、2钱,黄男因此各获利4万4千元、7千元,之后被警方查获。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审理后,认定黄男犯贩卖第二级毒品罪,应执行有期徒刑14年。 黄男则辩称,当时朋友带著林男至其位于苗栗县租屋处,看在朋友交情以及当时正赶著上班,仅转让毒品与林男并未收钱。 请继续往下阅读...
林男出庭则说,当时先与黄男透过电话以及传讯息询问购买K他命、大麻事项,但因客人不确定购买故先购买甲基安非他命,并现场交付44000元给黄男,并有通讯软体对话内容截图为证。另外一次交易则为林男自己吸食以及贩售给他人,黄男与林男再次交易。 黄男被逮后曾向警方供称毒品来源为一名张姓男子,但警方并未因黄男供词查获其他嫌犯,且黄男自始否认犯行,故无酌减其刑必要。至于警方当时在黄男住处查获海洛因以及咖啡包,黄男供认为其自己吸食;苗栗地院法官审酌后,分别依贩卖第二级毒品,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又贩卖第二级毒品,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4年。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时报提醒您远离毒品☆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